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 (晋教财[2019]99 号) 《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校学[2019]15 号) 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学生。
二、调整原则
因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可申请增补认定为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,相关申请及评审程序参照《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。
三、上报及存档材料
1.填写完整的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及佐证材料
2.填写《中北大学 2022-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单》
3.填写《中北大学 XXX 博彩平台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》纸质版及 电子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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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科
2023.3.1